刊登在2018年第2期吴建雄教授论文“对国家监察立法的认识与思考”被《新华文摘》2018年第15期论点摘编,论文指出: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中增加“监察委员会”一节和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重大创新,是新时代深化改革、加强法治、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。国家监察立法体现了权力属于人民、人民监督权力的宪法原则,突出了惩治腐败、建设廉洁政治的价值取向。监察立法是政治领域的治理规范,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与方法,把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结合起来,避免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落入法治技术的困扰,以建设性的立法建言为反腐败良法善治贡献智慧力量。
吴建雄为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,湘潭大学教授,博士生导师,主要从事司法制度、反腐败理论研究。